金刚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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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品

一法会因由分 二善现启请分 三大乘正宗分 四妙行无住分 五如理实见分 六正信希有分 七无得无说分 八依法出生分 九一相无相分 十庄严净土分 十一无为福胜分 十二尊重正教分 十三如法受持分 十四离相寂灭分 十五持经功德分 十六能净业障分 十七究竟无我分 十八一体同观分 十九法界通化分 二十离色离相分 二十一非说所说分 二十二无法可得分 二十三净心行善分 二十四福智无比分 二十五化无所化分 二十六法身非相分 二十七无断无灭分 二十八不受不贪分 二十九威仪寂静分 三十一合理相分 三十一知见不生分 三十二应化非真分

第3品

大乘正宗分

三十二品

底本:CBETA T235 鸠摩罗什译。三十二品为后人科判,非译文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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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何以故? 須菩提! 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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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底本为 CBETA T235,注疏取自公藏典籍,仅供非商业研读使用,并保留原始出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