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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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品

一法会因由分 二善现启请分 三大乘正宗分 四妙行无住分 五如理实见分 六正信希有分 七无得无说分 八依法出生分 九一相无相分 十庄严净土分 十一无为福胜分 十二尊重正教分 十三如法受持分 十四离相寂灭分 十五持经功德分 十六能净业障分 十七究竟无我分 十八一体同观分 十九法界通化分 二十离色离相分 二十一非说所说分 二十二无法可得分 二十三净心行善分 二十四福智无比分 二十五化无所化分 二十六法身非相分 二十七无断无灭分 二十八不受不贪分 二十九威仪寂静分 三十一合理相分 三十一知见不生分 三十二应化非真分

第13品

如法受持分

三十二品

底本:CBETA T235 鸠摩罗什译。三十二品为后人科判,非译文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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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 當何名此經? 我等云何奉持?」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 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所以者何? 須菩提! 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須菩提! 於意云何? 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 如來無所說。」 「須菩提! 於意云何? 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須菩提! 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 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須菩提! 於意云何? 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不也,世尊! 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 何以故? 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須菩提!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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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底本为 CBETA T235,注疏取自公藏典籍,仅供非商业研读使用,并保留原始出处声明。